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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四年三月
遵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依据海关总署《关于筹备地方报关协会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海关总署、江苏省民政厅、南京海关的指导下,在各类报关、进出口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江苏报关协会于三月十八日成立。这是适应加入WTO、促进扩大改革开放和外贸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报关企业自身发展、行业自律管理和规范报关市场的内在要求,是按照国际标准开展报关服务和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的客观需要,是保障报关企业和客户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也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海关深化改革的必然结果。
一、协会的指导思想
报关协会是由南京关区内从事专业报关、代理报关以及自理报关企业、相关的进出口企业及个人自愿组成的自律性行业组织,为非赢利的独立法人的社团组织,经省民政部门批准成立。南京海关是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协会接受海关和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接受海关总署和中国报关协会的指导和协调。其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报关协会的形式,将报关企业有效地组织起来,建立并完善符合中国报关市场发展要求的报关协会和报关行业依法自律、优质服务、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运行机制,推进以专业报关、代理报关为主,自理报关为辅的报关经营格局,营造符合“电海关”和“电子口岸”目标要求和适应加入WTO形势需求的报关市场体系,为市场经济和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服务。
二、协会的职责任务
报关协会属服务行业范畴,通过为政府有关部门和报关企业服务,成为联接政府与企业的纽带,发挥沟通与协调的桥梁作用。根据《海关总署关于筹备地方报
关协会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监函[删1]16号文)的精神,其职责任务如下:
(1)学习贯彻并向会员传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令,组织指导报关企业的经营活动,引导会员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提供规范、优质的报关服务。
(2)遵照国家宪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政府、海关及执法部门规范报关市场,加强行业管理。
(3)调查各有关方面对报关行业的要求,综合分析报关市场的供求关系和发展趋势,为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地方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提出建议。
(4)代表行业协调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企业的工作关系,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协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制定、修改报关协会章程、财务制度及行业规范。
(6)受海关委托,负责初审成立报关行或企业开办代理报关行的申请,向海关主管部门提交审核建议意见。
(7)受海关委托,负责报关企业年审工作的初审,向海关主管部门提交审核建议意见。
(8)受海关委托,负责组织关区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培训工作,代发资格证书,并举办报关业务培训。
(9)组织报关行业的业务交流,编辑出版行业信息刊物,参加全国同行业组织和出席同行业的有关业务会议。
(10)开办服务性实体,从事有偿服务,为协会开展工作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济来源。
(11)完成政府、海关和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协会的组织机构
根据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分别作为协会的权力机构、领导机构和常设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四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四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需延长任期的,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表决通过,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协会会员享有”人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专业报关行必须全部人会,占报关市场份额较大的代理报关企业应该人会,尽量吸收知名度高、有代表性的从事进出口或加工贸易业务等自理报关企业人会;并欢迎具有丰富的海关监管、报关业务知识、研究国际贸易和报关业务、热心报关事业的个人人会。现已开始征集首批会员工作,凡自愿申请入会的,可向江苏报关协会领取《江苏报关协会会员申请回执》及《江苏报关协会登记表》,正确填写后,将两份表格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邮寄或直送江苏报关协会,个人申请人会须附有本会会员的介绍材料及所在单位的推荐材料,经南京海关审核和江苏报关协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机构发给会员证书。
江苏报关协会:
电话:025—84422690
江苏报关协会网址:www.jscba.org
传真:025—84422675
地址:南京市龙蟠中路3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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